岳池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检察工作报告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18-06-29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精神,按照中省市检察长工作会议要求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安排部署,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服务经济发展为重任,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取得新作为

积极主动服务大局。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打击滥伐林木、失火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4件4人。重点打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网络电信诈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提起公诉2件6人。注重打击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信用卡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2件4人,提起公诉3件8人。

切实保障群众利益。集中力量开展惩治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2017年查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5件6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如对朝阳乡肖家店村原党支部书记漆某某和村主任罗某某涉嫌受贿30余万元一案的查处,县人民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

精准发力脱贫攻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选派10名责任心强的干警分别担任苟角镇5个帮扶贫困村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我院帮扶的5个贫困村,有179户贫困户661人,已脱贫110户443人,未脱贫69户218人,帮扶的凉水井、花庙子两个贫困村2017年整体脱贫。

参与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服从党中央的安排,积极参与监察体制改革,确保检察机关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转隶工作如期顺利完成。18名干警转入县监察委员会,其中8名员额检察官,10名司法辅助人员。

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根据办理的案例改编,拍摄微电影《迷途知返》,被广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评为优秀作品奖,在全市百场校园宣讲活动中进行播放,深受广大师生好评。结合“七五普法”,参与县电视台录制“法制聚焦”栏目,深入乡镇、学校、社区开展普法宣传2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500余人次。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宣传阵地作用,微博直播法律宣传2次,推送微信公众号41期59条,更新微博242条,点击量达16000余次。

二、充分履职,维护稳定取得新成效

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2017年,受理审查批捕案件282件393人,批准逮捕167件22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43件651人,提起公诉364件564人;提出量刑建议364件,法院采纳329件,采纳率90.3%。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18件19人,提起公诉25件37人,如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琢等13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案,该案被告人均被县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重点打击“两抢一盗”、诈骗等侵财犯罪,批准逮捕60件 72人,提起公诉109件164人;突出打击“黄、赌、毒”犯罪,批准逮捕36件58人,提起公诉54件92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宽严相济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险性较小、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不需判处刑罚的轻微刑事案件,不批准逮捕35件53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14件22人;决定不起诉54件62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8件12人。深入推进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工作机制,2017年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20余件,其中,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件。如2017年8月,我院主动邀请律师参与,成功化解陈某某不服县公安局对其子死亡事件不立案决定申诉一案,通过释法说理和法律帮助,促使其息诉息访。

三、惩防并举,反腐倡廉取得新成绩

大力查办职务犯罪。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 2017年立案侦办职务犯罪案件18件22人。其中,侦办贪污贿赂案件14件16人,侦办渎职犯罪案件4件6人。侦查终结18 件22人,均移送审查起诉,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9件12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在市院的统一领导下,我院先后抽调干警80余人次,参与办理《人民日报》社企业监管部原主任郑某某(正厅级)涉嫌受贿案,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原校长侯某某(副厅级)涉嫌受贿案,查办岳池县兴隆镇原党委书记詹某某涉嫌受贿案,岳池县大佛乡原党委书记罗某、原乡长唐某某涉嫌受贿案等大要案,受到省、市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2017年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10期,到案发单位召开专题会议8次,做到发现一案,预防一片。开展行受贿档案查询122件次。扎实开展举报宣传活动,受理各类职务犯罪线索30余件。

四、强化监督,公正司法取得新提升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8件,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8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件4人;纠正漏捕4人,追诉漏罪1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两法衔接”机制建设,加强共享平台的管理与应用,受理案件线索7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罪案件7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看守所安全检查5次,向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2份,督促看守所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8件18人,建议改变强制措施15人,依法保护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执行监督,向社区矫正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均得到书面回复,确保监外执行活动依法进行。建成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视频综合平台,实现全天候对所有监舍视频的联网监控,有效加强对监管场所的监督。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审判活动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已纠正8份。强化对刑事判决、裁定的审查,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5件,市院支持3件,目前中级人民法院改判1件。

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3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向县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2件,办理审判过程违法监督案件2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2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件。

五、健全机制,行政检察监督取得新突破

建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机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和最高检工作安排,我院深入开展行政检察监督,与县法院会签《关于规范公益诉讼活动若干意见》,与环保局、九龙镇等行政执法部门、中心乡镇,共同建立《重大行政执法信息移送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协作配合机制。

建立行政检察电子监督平台。为有效提高行政检察监督力度,与县政府法制办、食药监局等部门会签《食品药品领域执法办案平台电子监督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建立行政执法电子监督 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有违法嫌疑的案件线索自动提取。因成效显著,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电子监督工作现场会在我院召开。

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办理。2017年,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4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工作,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件。与县农业局、白庙镇等部门和乡镇联合开展“养殖环保”专项行动,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履职,监督相关业主积极整改,切实改善养殖场周围环境,深受群众好评。

六、创新驱动,岳检特色取得新进步

创新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机制。我院着力强化监督职能,不断创新、规范和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工作,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共同会签《关于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规定(试行)》,经验做法获得最高检、省院肯定。

探索认罪认罚速裁机制。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会签《认罪认罚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确定案件适用范围,简化办案程序,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切实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验做法获得市院肯定。

七、从严治检,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侦查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加强与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专项检查、听庭评议等活动。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微信群,增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便捷性。深化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8条,公开程序性信息917条,公开法律文书391份。

强化内部制约。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查办职务犯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办案制度,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做到严格执法、文明办案;规范应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软件,加强对案件办理流程监控、动态监管,2017年发布案件质量通报8期、案件管理情况通报10期、案件预警信息48期。

狠抓班子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重学习,提高班子的综合素质能力,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注重团结协作,定期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注重“两个责任”落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时刻提醒,防微杜渐,2017年班子成员与干警谈心谈话100余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强化队伍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检务督察,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系,持之以恒改进干警工作作风;筑牢思想、制度、责任三条防线,严防“四风”反弹。以“零容忍”的态度狠抓检风检纪建设,确保队伍零违纪违法。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凝心聚力、忠诚履职、求实创新,检察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继续保留“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被省检察院授予“四川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公诉科被团省委表彰为“四川省青年文明号”, 30余名干警被表彰为各级各类先进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针对性有待加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进。


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县委第十二届四次全会和中省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谋划2018年检察工作。以争创“一流班子、一流队伍、一流业绩”为抓手,聚焦检察主责主业,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建设过硬队伍,为岳池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升服务大局能力

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去谋划,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正确处理好执法办案与服务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以新时代新目标新要求为指引,扎实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检察工作中落地生根,带领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监督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县委的决定。牢固树立人大意识,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主动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公正执法。

三、聚焦检察主责主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履行对职务犯罪的审查起诉、补充侦查等职能,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依法对欺行霸市、插手民间纠纷等涉黑涉恶案件快捕、快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法从严打击严重暴力、“两抢一盗”“黄、赌、毒”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犯罪行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惩处经济领域犯罪,保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行政检察监督,着力助推依法行政

依法办理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案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继续加强对外沟通联系,为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推动行政执法和行政检察监督衔接信息平台建设。

五、深化人才强检战略,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效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班子、队伍零违纪违法。以业务素质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业务精通的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面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主动作为,开拓进取,奋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 词 解 释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检察机关为了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储存,并依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

量刑建议: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公诉人在出庭支持公诉活动中对被告人处以何种刑罚向人民法院提出明确的建议。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是司法机关预防犯罪,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人权,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指南。

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简称,指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