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1.职权职责:
负责对法院、公安机关和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执行刑法活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变更执行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工作的指导;负责对公安机关监管被刑事拘留、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工作,以及对超期羁押监督、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指导;负责对强制医疗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工作的指导;负责对刑罚执行中发生的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的指导。
2. 负责人:
余治霆(第三检察部主任)
3.联系电话:0826-5237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