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推动庭审实质化工作,增强公安民警的证据意识,提高诉讼质效。近日,岳池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岳池县公安局30余名从事刑侦工作的民警旁听了被告人尹某等人涉嫌抢劫罪一案的庭审实质化审理。
被告人尹某等人涉嫌抢劫罪一案,被告人尹某不认罪,其辩护律师也作无罪辩护,并申请了1名被害人及2名证人出庭作证。为当庭查明案件事实,岳池县法院启动了庭审实质化审理案件程序。针对被告人尹某提出的未阅读讯问记录、公安民警未如实记录被告人的供述等取证程序问题,法院通知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庭审中,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法官对出庭的被害人、证人及侦查人员进行交叉询问,当庭播放了讯问录音录像视频,对证据的三性进行了核实,合议庭认为本案的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属实、具有客观关联性,能充分认定被告人尹某等人犯抢劫罪。通过激烈的庭审质证和法庭辩论活动,在铁的事实与证据面前,被告人尹某认罪伏法,辩护律师亦作罪轻辩护。
庭审后民警们感触良多,通过亲身感受案件审理、辩论的全过程,切实体会到庭审实质化改革对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和诉讼风险防范意识有了更高要求,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有了全新的认识。大家纷纷表示必须改变过去重实体、轻程序;重言词证据,轻客观证据的传统侦查观念,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主观证据与客观证据并重,全面规范收集证据,才能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创建平安和谐岳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