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24-06-28

岳池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书记员2名。

二、用工性质

此次招聘的人员属劳务派遣制用工性质,由四川金得利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岳池分公司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三、岗位职责

从事检察事务性辅助工作。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自愿从事相关工作,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规定,服从工作安排,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2.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家庭主要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673日至198973日之间出生);法学专业毕业,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的,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200673日至198773日之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73日至202475(上午9:00-12:00,下午3:00-18:00

2.报名地点: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5501办公室(岳池县朝阳街道丝绸路332

3.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1寸正面彩色免冠近照2张到现场报名,并如实填写《岳池县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

岳池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工作内容和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检察工作职责和申论等内容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笔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招聘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2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因未参加面试而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政审

按照公务员招录政审程序和本公告报名条件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正式任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待遇

本科学历基本工资3200/+绩效考核工资4800/专科学历基本工资2400/+绩效考核工资4800/年。

用工单位依法按规定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同时在聘用人员基本工资中代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由用工单位考核,考核合格续签合同。

、其他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826-5223720(岳池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监督举报电话:0826-5277396岳池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委)

此公告解释权归岳池县人民检察院。

 

 

岳池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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