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5日,由岳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某挪用公款、受贿案在岳池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军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县人民法院院长吴太松担任审判长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公开审理。县检察院部分干警、医疗系统部分职工代表及被告人亲属等共计20余人参加旁听,近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强化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挪用公款、受贿犯罪事实,对被告人在法庭上开展针对性讯问,按照罪名分类分组举证质证,准确提炼案件争议焦点,庭审指控有理有据,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量刑情节、涉案财物处理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同时结合被告人犯罪的过程和原因,开展针对性的庭审法治教育,深刻剖析杨某某的犯罪行为对其本人、家庭及社会带来的危害,促使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真诚忏悔。不仅依法有力地指控了犯罪,更展现了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良好形象,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检两长共同出庭依法履职,是积极贯彻司法责任制要求,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法检两院开展良性互动,密切配合向职务犯罪亮剑,共同推进医疗腐败系统治理的重要体现,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和决心。
“一把手”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仅有助于规范刑事诉讼活动庭审程序,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还有助于发挥好“领头雁”作用,示范引领全院办案人员规范司法,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本次庭审该院还组织了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观摩学习,并在庭审后积极开展听庭评议活动,进一步提升该院员额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和水平。
检察官提醒:公职人员要走好人生路,算清 “廉政账”。公职人员要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管得住自己,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要时刻加强自我约束,堂堂正正做事,干干净净为人,始终做到慎独自律、慎微杜渐、慎初敬终,坚决守住拒腐防变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