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岳池县检察院纪检组履行好监督职责,认真开展“五项整治”的自查自纠活动。“五项整治”是指:一是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整治;二是带病提拔干部整治;三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利整治;四是形式主义整治;五是官僚主义整治。该院严格按照省市县纪委要求,厘清问题,明确重点,全面促进“五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一、厘清问题,真查实找。该院成立“五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省市县纪委有关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厘清问题,对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在摸排梳理过程中,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真正做到真查实找。
二、突出整改,纠正落实。针对“五项整治”突出的问题,深度剖析、举一反三,深入反思原因,提出切实有效整改措施、抓好整改。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分析原因,查找症结,提出切实管用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标准、整改时限,逐项强化纠正改正,做到事事有着落。
三、完善制度,标本兼治。该院要求各部门要坚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原则,强化警示教育,固化整治活动中形成的工作经验,建立严格、务实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定,及时跟进对策措施,将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一起解决,重视解决深层次的根本问题,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