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岳池县检察院与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在合川区院签订《联动交流合作协议》。该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检察资源在跨区域重点企业和项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方面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将有助于提高检察机关为两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岳池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卿东进,合川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家全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两院党组成员出席签订仪式。
座谈会上,卿东进检察长向李家全检察长以及合川区院的检察同仁介绍了岳池县情和院情,以及内设机构改革和下步工作打算。他说,这段时间,广安正在开展“转观念、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主题教育活动,县委批复同意合川区院作为岳池县院的对标学习对象,所以这次我们到合川区院,是抱着诚恳学习的态度来的,在此也非常感谢贵院毫无保留的将各项经验和有益做法传授给我们。希望通过这次交流学习,特别是合川区院和岳池县院结成友好院以后,我们之间的交流、合作、互动越来越频繁。共同促进检察事业更上新台阶。
李家全检察长介绍了合川区情和院情,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他说,长期以来,合川广安两地经贸、文化交流十分密切,《协议》的签订,顺应了川渝合作的潮流,符合两地检察工作的发展期望,对促进岳池院与合川区院的优势互补、共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两院按照协议约定,加强交流、深化合作、联动发展、携手共进,在两地检察工作中率先发展,成为川渝合作的新亮点。
岳池县与合川区具有水相连、路相通、人相亲的优势,两院通过签订《协议》实现优势互补,在合作中坚持“四互一共”的工作原则,以日常联络、办案协作、调研合作、机制创新、互动交流等方式促进结对共建携手发展,共同为维护两地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