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法律监督工作,突出监督成效,提高司法公信力。4月21日,岳池县检察院向四川省岳池银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军带队走访被建议单位,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岳池银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体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活动。
近日,岳池县检察院在办理蒋某某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中发现四川省岳池银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岗位履职监督、党纪国法教育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为避免国有财产损失,促进其改进工作,完善治理,该院从强化教育,规范管理,以案为鉴等方面发出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
送达程序严格按照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和《四川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公开办法(试行)》规定的流程,从简要介绍提出检察建议的目的、宣读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发表意见,到检察建议签收,规范有序进行,实现检察建议宣告的场所化、仪式化、公开化。
刘军检察长在讲话中强调,检察建议工作是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方式。以公开宣告为载体,是加强检察机关与被建议单位工作协作,实现多赢共存局面的有效措施。希望被建议单位能够吸取教训,高度警醒,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并以此为契机,打造廉洁高效、业务过硬的公司员工队伍,把国有资产守护好,把国有公司经营好。
被建议单位表示一定及行即改,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经营行为。加强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减少从业风险。同时,希望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县检察院与公司之间“院企共建”工作,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的法治人才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源头治理法治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