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房屋已出卖给他人,因赌博输光积蓄后,又将房屋出卖给第二人,并将房款用于赌博挥霍。近日,蒋某被岳池县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2014年3月7日,蒋某将其名下的一套住房以合同价30万元销售给毛某,蒋某共收取毛某的购房款27万元。因该房屋系拆迁房,产权证未办理下来,蒋某也没有将该住房过户给毛某。毛某虽有该房屋的钥匙,但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证,所以一直未对房屋进行装修居住,只偶尔过去看看。后蒋某因赌博将自己的积蓄输光后,为套取现金继续用于赌博,2018年7月1日,蒋某又以29.6万元的价格与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其已销售给毛某的住房卖给何某,共收取购房款24.6万元,并用于赌博挥霍。何某取得房屋的装修钥匙后,就开始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过程中被毛某发现,从而案发。
案发后,被害人何某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将被告人蒋某抓获归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判决被告人蒋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退赔被害人何某人民币246000元。